用了几天时间读完了《史蒂夫·乔布斯传》,以文字的形式深入了解了这个极具传奇色彩的伟大人物,Apple的联合创始人——史蒂芬·乔布斯。

纵观乔布斯的一生,天才般的大脑、超乎常人的专注力以及极强的营销能力,无一不让人为之着迷。

看来他所具备的现实扭曲力场确实非常强大,已经强大到通过这本书来影响到读者了。

当然人无完人,他的身上也有很多缺点。性格怪癖暴躁,极强的控制欲,精致的利己主义者,以刻薄且非黑即白的方式来对待身边的人或物——不是天才就是废物。

真是让人又爱又恨。我想如果我身边有这样一个人的话,我可能会非常讨厌他,不过也说不好,谁让他这么有才华呢。

想到初中第一次接触苹果的产品,是一部几百块的iPhone 4山寨机,在普遍都是诺基亚的年代,头一次见到这么新奇的玩意,真的是非常爱不释手。

再后来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工作,陆陆续续购入了很多苹果的产品,包括iPhone、iPad、MacBook、AirPods、Apple Watch,只要买了一件,就可能会忍不住想买齐其他的东西。

虽然中间叛变过一次,买了其他品牌的手机,但很快就又换回到iPhone了。

但现在,感觉自己被困在苹果的生态圈里,这让我很不爽,就好像是被苹果绑架一样。于是我又叛变了,这次是把手机换成了小米。可即便如此,这仍不妨碍我对苹果设计和质感的认可。苹果确实所有同类产品中的佼佼者。

而这,就是乔布斯的魅力,也是他带给苹果的魅力。

向乔布斯致敬,也向这些疯狂的家伙们致敬:

他们特立独行,他们桀骜不驯,他们惹是生非,他们格格不入,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,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,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。

你可以赞美他们,引用他们,反对他们,质疑他们,颂扬或是诋毁他们,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。

因为他们改变了事物。他们发明,他们想象,他们治愈,他们探索,他们创造,他们启迪,他们推动人类向前发展。

也许,他们必需要疯狂。你能盯着白纸,就看到美妙的画作么?你能静静坐着,就听见美妙的歌曲么?你能凝视火星,就想到神奇的太空轮么?

我们为这些家伙制造良机。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,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。

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,才能真正的改变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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